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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经监管维护农民利益

         

摘要

cqvip:奉贤区认真贯彻《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各级农经部门的监督管理,取得了显著成就。(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设置。区、镇两级农村经营管理站作为监管主体,在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完备的领导机制,由站长统筹管理,副站长直接负责,三资管理科承担具体工作,并落实从事集体资产监管专职人员若干人。(二)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依据《条例》的规定要求,奉贤区制定了一整套《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包括财务公开及民主管理、风险控制、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开支审批、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坏账核销、内部控制等方面。做到在完善制度保障的同时,更完善制度的执行。

著录项

  • 来源
    《上海农村经济》 |2020年第9期|25-26|共2页
  • 作者

    杨春华;

  • 作者单位

    奉贤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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