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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与继承的理论研究和地方探索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近年来,国内对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取得明显进展。黄延信(2014)从法律层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概念及内涵特征进行了梳理,提出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赋予集体资产权能。于飞(2014)提出共同共有和集体所有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以共有来解释农村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与总有最近似。

著录项

  • 来源
    《上海农村经济》 |2018年第4期|27-30|共4页
  • 作者

    方志权; 蔡蔚;

  • 作者单位

    上海市农委政策法规处;

    上海市农委政策法规处;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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