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摘要

cqvip:(2019年4月30日)沪府规[2019]23号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市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