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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有效期的通知

     

摘要

(2019年3月28日)沪府办规[2019]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评估,2014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制订的《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沪府办发[2014]16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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