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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静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

         

摘要

(2018年5月4日)沪府规[2018]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静安区是本市唯一获得国家批准开展“十三五”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区。为持续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破解制约服务业发展的难点问题,推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服务业迈向国际化、高端化、品质化、集聚化发展之路,根据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部署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提出全面推进静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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