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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镇保流转土地的管理

             

摘要

自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以来,郊区通过“土地备案、落实保障”的方式流转了集体土地,这种以“土地换保障”方式流转出来的集体土地,称之为“镇保流转土地”。 镇保流转土地是本市土地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事物,嘉定区江桥镇对此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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