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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摘要

我国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产生于八十年代。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在第1号文件中就明确提出“股份式合作”值得提倡,鼓励和扶持股份合作制发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提出:“现有的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在党和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的鼓励和指引下,近些年城镇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取得了很大进展。最近,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这为股份合作制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据统计,现在上海城乡创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已超过一万家。但是,从目前城镇集体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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