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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强制措施,强化集贸市场的税收征管

         

摘要

集贸市场经营者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特别是无证经营者偷、逃税甚至抗税之事屡见不鲜。对这类人员采取什么办法来保证税款征收的实现呢?笔者认为,有必要使用预收纳税保证金或扣押部分货物这一强制性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为税务机关扣押及拍卖无证经营者的货物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此法规定的扣押、拍卖行为在集贸市场的税收实践中却还存在着一些难以适应的问题。1.现有的扣押凭证是十年前印制的,已不适应新税制下的征管要求。2.集贸市场税收征收的标的物是农副产品,批多量少,且有难保鲜、难保活等特点,如鱼、鳝等,扣押后极易变质.如果按规定程序报县局审批后拍卖商品货物以抵缴税款,势必大量增加上级部门及领导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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