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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兼营业务及其税务处理

             

摘要

正 所谓兼营,是指纳税人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不同税率,以及纳税人既经营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又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因此,兼营这个概念既应从企业经营范围角度来认识,又应从税务角度来理解。 ──从经营范围角度认识兼营。其一,兼营是企业经营范围多样性的反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范围呈现综合性、多样性。主营业务范围的确定成为兼营的前提,每个企业主营业务确定以后,其他业务项目即为兼营业务。其二,兼营是同一经营业务范围内经营形式差异性的反映。如商品流通企业中的经营形式,有主营商品批发兼营商品零售,也有主营商品零售兼营商品批发等。 ──从税务角度认识兼营。传统观念只从经营范围的差异来理解兼营,此种认识不全面。在新税制条件下,应进一步从税务角度来认识兼营。如增值税条例中提到的混合销售,按其经营范围属于兼营,但由于混合销售中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同非应税劳务之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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