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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加强财税监督

             

摘要

自从我国于1980年恢复和重建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注册会计师工作已成为转变政府职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健全社会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据笔者对本市几家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出来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以各种名义预提业务支出。有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为达到以丰补歉的目的,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就以种种名义预提业务支出如预提劳酬费。咨询费、住房基金。办公费等·会计帐户处理不规范没有严格地按照哈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来处理经济业务如对预收的审计费等收入不及时转作业务收入,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上;对已开具发票而尚未收到的业务收入,未在“应收帐款”科目上体现;对国债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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