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上海经济》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投资主体分割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投资主体分割

         

摘要

以公司制为主要组织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授资主体多元化是重要标志。为此,我国前不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除少数特殊行业、特殊领域可建少量国有独资公司外,一般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两个以上的投资者联合投资建立。这对于原有独资国有企业组建公司而言,就面临着如何分割所有权、分散投资主体的问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