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上海文化 >破除“身份禁锢”,推动文创产品开发

破除“身份禁锢”,推动文创产品开发

     

摘要

公益服务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不收费、免费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不等同于"不能营利"。由于大部分国有文化文物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上收入和支出两条线,缺乏开发文创产品的动力。文创产品从性质上属于非公共文化产品,本文认为在保证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前提下,国有文化文物单位可以提供包括文创产品的非基本文化服务和增值服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