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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辽粤湘豫农村土地实行股份合作的调查

         

摘要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但与任何经济体制一样,农村经营体制也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创新。创新是在稳定基础上的完善、继承基础上的扬弃,必须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路径依赖”问题。最近,我们到辽宁、广东、湖南、河南等地农村进行了专题调研。这些地区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土地实行股份合作既是土地制度的创新,又是经营体制的创新,符合新时期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的方向和要求,应当认真研究并逐步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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