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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公民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自觉申报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是一种自觉的行为。然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18年,新税制也已运行五年时间,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情况却非常不尽如人意,这不但使国家税收造成流失,更重要的是使许多纳税人对税法的认识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误解,认为税法不是法,不象刑法那样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因而产生了能偷税就偷税,能漏税就漏税,能少交就不多交的思想观念,甚至出现了暴力抗税的严重违法现象,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造成了更大的难度。所以1998年1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度。最近笔者对临沂市某县近几年来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情况做了调查,调查显示:该县个人所得税偷漏现象十分严重。据了解,其它县区的情况也十分相似,其对象主要有三部分人,一是企业承包人,二是个体私营者,三是部分高薪阶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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