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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453号)

             

摘要

省公安厅: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鲁公函〔2020〕217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如下:一、我省保安员资格考试继续执行80元/人次的收费标准。其中,理论考试费40元/人次;体能测试费40元/人次,测试项目包括队列、立定跳远、100米短跑、4×10折返跑等。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免费补考仍不合格的,再次补考科目按上述标准缴纳相应考试费。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保安员资格证书,不得收取证书工本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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