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政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

         

摘要

省教育厅:你厅《关于商请继续执行教师资格考试现行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函〔2021〕30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继续执行以下标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人每科次60元(含上交国家考务费每人每科次20元),面试每人次240元(含上交国家考务费每人次15元);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次220元。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