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鲁政字〔2021〕3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鲁政字〔2021〕37号)

     

摘要

潍坊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请示》(潍政呈[2020]7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山东化工职业学院举办者由潍坊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水发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潍坊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