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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迁址和变更举办者的批复(鲁政字〔2020〕255号)

     

摘要

青岛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迁址的请示》(青政呈〔2020〕11号)和《关于变更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举办者的请示》(青政呈〔2020〕3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迁址莱西市办学,举办者由山东大众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青岛海慧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学校迁址和变更举办者后,实行省市共管、以青岛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办学经费由青岛海慧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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