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政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版)》的通知(鲁人社规20202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版)》的通知(鲁人社规20202号)

         

摘要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现将《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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