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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老年大学学费问题的通知

         

摘要

SDPR—2020—0030006鲁发改成本[2020]627号山东老年大学,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保障我省老年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对老年大学学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山东老年大学学费标准为:保健、国画、书法、文学、声乐、外语、摄影、戏曲、舞蹈、生活等10类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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