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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日照市所属11个县(市、区)及烟台市市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摘要

鲁政字[2017]227号烟台、日照市人民政府:你们报送的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牟平区、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日照市东港区国有林场以及烟台市昆嵛山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烟台市福山区等11个县(市、区)及昆嵛山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国有林场公益类别,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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