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政报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鲁政办发[2012]5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和互补

著录项

  • 来源
    《山东政报 》 |2012年第18期|P.11-15|共5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