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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摘要

<正>鲁政字[2012]26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先后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省各级各部门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提前完成了试点任务,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全部纳入了国家试点,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建立。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济南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等90个单位'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给予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科长蔺永健等59名同志记一等功。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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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山东政报》 |2013年第2期|P.17-21|共5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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