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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鲁教法字20154号

             

摘要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有关部署要求,我厅对2012年1月1日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决定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102件,保留继续有效71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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