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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石晓谈《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摘要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3月29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起草到审议通过历时四年多时间,回应了群众关切,凝聚了社会各界智慧,是一部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的法规。它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将在山东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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