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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实行“三挂钩三倾斜”

             

摘要

为有效破解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矛盾,该市积极探索,制定出台了《烟台市市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2年,适用于市辖区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分配。〈办法〉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实行“三挂钩、三倾斜”。即:与土地利用整改挂钩,减少批而未供、批而未用土地,对整改力度大的区给予土地指标倾斜:与产出效益挂钩,鼓励集中集约用地,对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高的项目给予土地指标倾斜:与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挂钩,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及时开工、投产、生产的区给予土地指标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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