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格式化免责条款的理论探析与法律适用

格式化免责条款的理论探析与法律适用

         

摘要

格式合同最早出现于19世纪后期的英国,随后在 世界各国得到广泛使用。目前我国的银行、保险、运输、 旅游、供用电气水热、商品房销售、通讯服务等领域的 合同均使用格式条款。关于格式条款,我国《合同法》第 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 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