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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蝶变——以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完善为中心

         

摘要

当前,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实施效果未达预期,其积极作用未有效发挥,主要表现在法官对刑事指导案例的认知程度及参照刑事指导案例判决的比例都很低,但法官们对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期许却很高。究其原因,既有刑事案例指导制度自身的原因,没有赋予刑事案例指导制度法律上的约束力,案例数量少,选定标准不精;也有法官自身、司法整体环境的原因。完善刑事案例指导制度,其必要前提是提升刑事指导案例的约束力,根本上是要强化裁判文书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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