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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视'双标':审判实践视野下的借贷类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之思辨与完善

     

摘要

我国现行立法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存在"双标",即以《婚姻法》第41条为据的"用途论"标准和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为据的"推定论"标准.这导致对借贷类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不一致的情形较为常见,造成"类案不同判".因上述不同立法所侧重保护的利益位阶不同,且受立法技术和修法程序的限制,短期内从完善立法的角度解决问题存在难度.故应在合理适用"双标"的前提下确立审判实践中相对统一的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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