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种子世界》 >如何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如何建立种子经营档案

         

摘要

<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结合我县种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自2001年6月起,对公司经营的所有种子建立种子经营档案。1 对作物分类、编代码本地的种子经营特点是:大宗农作物种子年经营量大、品种多、种子批次也比较多;除供应本地生产用种外,每年有相当一部分种子供应外县和外省;有时因生产上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