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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应注意的问题

         

摘要

<正> 1 有选择的保护不是所有选育出的品种都要保护,因为申请品种保护需要一系列文件、费用和时间,而且获得品种权后每年还要交纳年费,因此应选择一些将来在推广中能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虽然不能大面积推广但作为育种材料其配合力高、亲合力强的品种保护。例如,有些品种权人只保护杂交种,亲本没有保护,而这一亲本又被多个育种者用来组配杂交种,这对品种权人也是一种损失。因为我国加入的是1978年文本,该文本不保护其衍生物,所以育种者在申请保护时应注意这一点,以免自己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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