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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颁布实施软件开发生产企业及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摘要

@@ 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强化对软件企业的管理,落实软件产品的优惠政策,山东省制定了《山东软件开发生产企业及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现全文刊登如下,以飨读者。rnrn 第一章总则rn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促进我省软件产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软件开发企业及软件产品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1991]12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9]27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4号文)以及科技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文)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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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科技信息》 |2000年第7期|12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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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企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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