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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重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修正案 )》(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已于2000年7月8日 ,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将于2000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为加强法律的学习和宣传 ,做好法律的实施准备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产品质量法》修订的重要意义这次修改《产品质量法》是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是我国质量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根据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这次对《产品质量法》的修改 ,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加强并完善了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法律规定。新修改的《产品质量法》 ,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充分体现了质量振兴、人人有责的基本要求 ;并为扩大内需、增加出口、国企改革及加入WTO等重大经济政策顺利实现提供了法律保障。《产品质量法》的修改过程 ,也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原则的集中体现 ,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治理产品质量问题的强烈愿望。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更完整、更规范、更具操作性 ,为加强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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