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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三农”工作应当增加环境保护维度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权重”,“对限制开发区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重的资源环境制约要求一切工作推进都应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对所有工作都应当有一个环境保护的评价维度.我们认为,“三农”工作也应如此.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去年底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更加注重资源环境,坚持当年生产与长远发展相结合,将农业可持续发展纳入重要日程,守住耕地红线并逐步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农业永续发展”,“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生态友好型农业”,对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工作通讯》|2014年第8期|1|共1页
  • 作者

    冀名峰;

  • 作者单位

    中国农村杂志社;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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