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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立法规范农村环境整治54条规定守护长春美丽乡村

             

摘要

cqvip:违规搭建生产生活用房和畜禽养殖棚圈,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共有54条规定的《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农业废弃物处理和利用、村容村貌提升都作出明确规定。长春美丽乡村建设,从此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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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科学实验》 |2020年第19期|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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