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村实用技术与信息》 >教他人防贼导致无辜人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教他人防贼导致无辜人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摘要

廖方文的朋友刘研绅搞果园开发,每到果子成熟的季节。不时有人在夜里偷摘果子。廖方文便劝说刘研绅在果园四周挖陷阱,以教训一下那些进入果园偷果子的人。刘研绅觉得有道理,当天夜里就在果园周围挖了几个陷阱。第二天,同村的许某去地晕干活路过该果园时,踩中了一个陷阱,造成左腿骨折。许某因住院治疗共造成经济损失4000余元。许某要求刘研绅给予赔偿,刘研绅则以自己挖的陷阱并未靠近大路为由拒付,许某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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