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村百事通》 >未给货车粘贴反光标识,导致追尾应当担责

未给货车粘贴反光标识,导致追尾应当担责

             

摘要

cqvip:编辑同志:我购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由于业务太多,没有注意到车后、车侧要粘贴反光标识的事,我的车一直是无反光标识上路。半个月前的一个深夜,我驾驶该车时,遭一辆小轿车追尾,我的货车受损,小轿车更是损伤严重。这次交通事故明明与小轿车车速过快,没有保持安全行驶距离有关,可交警仍以我未设反光标识,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百事通》 |2015年第18期|60|共1页
  • 作者

    颜东岳;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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