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村财务会计》 >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公布

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公布

         

摘要

日前,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研究,同意天津等12个省份、山西省运城市等39个地市、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等163个县(市、区)为2019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第四批)。全部试点任务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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