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村财务会计》 >谈谈应付工资科目的业务核算

谈谈应付工资科目的业务核算

         

摘要

cqvip: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存在范围不清、使用混乱等现象,有的将管理人员的应发工资记入“内部往来”科目,有的将临时人员的劳动报酬记入“应付工资”科目,还有的将管理人员的应付工资记入“应付款”科目等,严重影响了会计核算质量。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财务会计》 |2020年第2期|12-14|共3页
  • 作者

    邸山丽; 张祚勋;

  • 作者单位

    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经管站;

    诸城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