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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的四川实践与对策

     

摘要

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川开展了包括盘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等改革试点.各试点单位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农民参与改革的热情高,确权颁证进展顺利,产权交易体系初步建立,已经可以总结提炼出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农业共营制、引进旅游企业发展乡村旅游等具有普遍意义、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但由于存在制度性障碍仍然存在、财产权转化为财产性收入仍然困难、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渠道仍然单一、基础设施仍然薄弱等问题,制约着农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增加.应以“三个有利于”为衡量工作是非得失的评判标准,营造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的良好氛围;破除制度性障碍,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制度保障;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创造现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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