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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与当代华北乡村家产制的变迁——财产自由处分和赡养的再结合

     

摘要

本文利用河北省李镇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司法所档案,及对《中国农村惯行调查》所载的其中一个村庄——侯家营村的六次回访调查。借助档案中的遗嘱文书、问答记录和田野材料,考察了遗嘱继承在当代华北乡村的逐渐生成,以及遗嘱—赡养的结合。遗嘱文书显现出父母对财产自由处分的形成,而问答记录恰好提供了审视遗嘱生成背后的赡养问题,田野材料则为两者的连接提供了背景材料和相关事实,显示了遗嘱(财产自由处分)—赡养的相互勾连这一全新的经验事实,遗嘱—赡养的结合又进一步证实了村民普遍将赡养作为财产继承的前提。遗嘱代表着不同于清代和民国时期乡村的财产处分和继承形式,但是它却与赡养极好地结合在一起。民国至今,伴随着政治经济的变迁,法律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在财产继承上不变的是,财产和赡养的紧密缠绕关系。这既不能为继承习惯延续一说所概括,也不能被现代的"个人财产权"所解释。至于其未来变化的趋势,还有待于材料的进一步挖掘和持续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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