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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过期后驾驶机动车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

     

摘要

[基本案情] 2014年1月8日,被告人周某在驾驶证过期两个月的情况下,驾驶浙GPD**号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法金线3KM+900M地段时驶入非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内同方向行驶的由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张某及二轮电动车乘坐者彭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根据浙江省武义县交警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彭敏的损伤程度已达到重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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