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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人大:夯实监督工作基础不断提升人大监督水平

         

摘要

cqvip:加强制度建设,保证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常委会依照宪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程序,为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针对少数部门和镇人大对人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主动争取县委支持,把党委部门支持县镇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及其组成部门接受人大监督情况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各级各部门重视支持人大工作的自觉性不断增强.针对常委会监督制度不能适应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及时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脱贫攻坚、审计整改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民主测评等办法,坚持县人大和县政府联系会议、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实行实时询问、代表列席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通报等一系列做法,初步形成高效、规范、完善的人大工作制度体系,为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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