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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后评估』应成为人大监督的方向

         

摘要

cqvip:在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健全法律实施监督机制,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的跟踪督办力度,探索建立人大监督工作后评估制度。"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监督工作是地方人大工作中的"重头戏"。近年来,各级人大把加强监督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转变监督理念。

著录项

  • 来源
    《法治与社会》 |2016年第4期|18|共1页
  • 作者

    卢灿;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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