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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无需'等'

         

摘要

cqvip:笔者认为,公告既是一种告示,又属于政府制作的规范性文件。应依法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著录项

  • 来源
    《法治与社会》 |2017年第10期|28|共1页
  • 作者

    王鸿任;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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