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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第一单的标本意义

     

摘要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由于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强迫下游生产企业抬高投标价格。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作为国内首起药企垄断重罚案,某种程度上为目前纷繁芜杂的药品生产中的垄断和变相垄断治理,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从这起药企垄断重罚案出发,希望能给国内的药企以当头棒喝,并可以为高企的药价梳理出一个可供解决的办法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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