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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撤销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合并设立万源市的批复

         

摘要

民行批[1993]15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你省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七日《关于撤销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合并设立万源市(县级)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合并设立万源市(县级),以原万源县和白沙工农区的行政区域为万源市的行政区域,市人民政府驻太平镇,万源县的几个区公所同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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