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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复函

             

摘要

湖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我省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请示》(湘政[2002]51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省上报的《湖南省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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