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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报告的通知

         

摘要

国务院同意国家技术监督局等十个部门《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是国家发挥监督管理体系整体效能、强化管理的一项改革。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协同一致,共同努力,尽快把"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地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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