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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撤销额尔古纳右旗设立额尔古纳市的批复

         

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你区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七日《关于额尔古纳右旗撤旗设市的再次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额尔古纳右旗,设立额尔古纳市(县级),以原额尔古纳右旗的行政区域为额尔古纳市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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